合同与债务
被列入债务人登记簿:后果及如何移出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本页说明被列入债务人登记簿的原因、如何查询、有哪些限制(不含出境禁令)、被移出的依据和程序,以及登记有误时如何投诉。
该怎么办
- 查询:摘录最迟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供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¹条);费用 10 拉里,可在执行局或 nbe.gov.ge 办理(《债务人登记簿管理规则》第5条)。了解案件编号、债权人、金额。列入原因:执行程序开始后立即录入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¹条)。
- 禁止事项:禁止转让和设定负担于须登记的财产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³条);内务部(车辆)和公共登记署(不动产)会封锁交易,银行会查封账户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²条)。不禁止的事项:出境禁令仅适用于被判有罪、须赔偿犯罪所致损害的人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28³条)。登记簿不能取代强制执行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¹条)。
- 如何移出:移出的依据——完全清偿、终止执行或退回执行令(和解、债权人撤回)、法院判决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⁴条);限制在移出时解除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⁴条);执行员有义务在当日提出移出申请(《债务人登记簿管理规则》第3条)。没有钱——经债权人同意可出售财产抵债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9⁴条);经债权人同意,NBE 可分期 12 个月以内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8⁴条)(记录保留至清偿)。
- 有误或已付款而记录仍在:数据有误由其提供者负责;NBE 进行核查(《债务人登记簿管理规则》第3条);向 NBE 局长投诉——15 个日历日,向法院起诉——1 个月(《执行程序法》第18条)。
- 向何处求助:国家执行局(აღსრულების ეროვნული ბიურო);法院。
- 证据:登记簿摘录、付款收据、和解协议、债权人的同意、案件编号。
- 陷阱:直接向债权人付款而不通知 NBE;等着记录自行“消失”;因普通债务而害怕出境禁令。
务必核对
- 如何查询自己是否在登记簿中,以及列入的原因(执行程序开始)
- 有哪些限制——车辆/不动产的转让、账户;民事债务不禁止出境
- 移出的依据和限制的解除;当日移出的义务
- 经债权人同意出售财产、分期付款
- 登记簿有误——向 NBE 局长投诉/向法院起诉及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