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

被指控实施家庭暴力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本页说明被指控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时的处境:罪名构成、限制令及其申诉期限、违反限制令的后果、刑罚和强制措施的特点,以及如何与律师一起准备辩护。

该怎么办

  1. 指控内容: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、长期侮辱、胁迫或羞辱,造成疼痛或痛苦,属犯罪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126¹条),可处最高2年剥夺自由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126¹条);涉及未成年子女、重复实施等情形,最高3年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126¹条);家庭成员也包括前配偶和前同居者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11¹条);此前实施过任何家庭犯罪,即使再犯新罪也视为重复犯罪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11¹条)。被拘留人的权利和律师——与任何刑事案件相同。
  2. 限制令:调查家庭内暴力/损害健康案件时,必须签发限制令(《防止对妇女暴力和/或家庭暴力、保护和援助暴力受害者法》第10条);即使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被责令搬离住所(《防止对妇女暴力和/或家庭暴力、保护和援助暴力受害者法》第10条);期限最长1个月(《防止对妇女暴力和/或家庭暴力、保护和援助暴力受害者法》第12条)。如何提出异议:自送达之日起3天内申诉(《防止对妇女暴力和/或家庭暴力、保护和援助暴力受害者法》第10条);向受害人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在3天内作出裁决(《格鲁吉亚行政诉讼法典》第21¹⁴条);诉讼期间限制令仍然有效(《格鲁吉亚行政诉讼法典》第21¹⁴条)。
  3. 主要风险:不遵守限制令或保护令的要求属于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规定的犯罪,而不是行政违法行为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381¹条);违反令状是一项独立的犯罪,可处最高1年剥夺自由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381¹条);重复违反——最高3年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381¹条)。不要打电话、不要发信息、不要上门——即使是受害人邀请也不行。
  4. 刑罚和强制措施:罚金不能作为主刑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42条);家庭犯罪不适用软禁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47¹条);在选择强制措施时,法院优先附加收缴武器和禁止接近被害人(《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典》第199条)。是否开始或终止追诉由检察官依据公共利益自行裁量——而不取决于被害人的意愿(《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典》第16条)。替代方案:转处(diversion),并须完成改变暴力行为的强制课程(《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典》第168¹条)。
  5. 针对夸大指控的辩护:只有在律师在场时才作陈述;医疗资料、通信记录、证人、视频。
  6. 向谁求助:律师;一审法院——撤销限制令;治安法官——强制措施。
  7. 证据:载明送达日期的限制令副本、医疗文件、通信记录、录音录像、证人。
  8. 陷阱:错过限制令的申诉期限;限制令有效期间“和好”并回到家中——构成新的犯罪;指望妻子“撤回报案”——追诉属于公诉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家庭暴力罪的构成要件,以及哪些人属于家庭成员
  • 限制令——期限、即使是所有权人也须搬离住所、须在3天期限内申诉
  • 违反限制令是一项独立的犯罪,重复违反处罚更重
  • 刑罚和强制措施的特点(不适用罚金和软禁、禁止接近、收缴武器)
  • 辩护——只有在律师在场时才作陈述,收集证据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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