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关系

向劳动监察局投诉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说明谁可以向劳动监察局(შრომის ინსპექციის სამსახური)投诉、监察局能查处什么、不能做什么(不能追讨工资,也不处理解雇),以及投诉人身份保密和期限。

该怎么办

  1. 监察局是否适用:监察可基于利害关系人的投诉、依职权主动启动,或依关于违反劳动安全规范的报告启动(《劳动监察局法》第13条);利害关系人包括权利被侵害的劳动者、同一雇主的其他劳动者、工会、公共维权人办公室(《劳动监察局法》第3条)。监察事项为违反《劳动法典》、劳动安全、劳务移民方面的行为;对违反解雇规则(《劳动法典》第47–50条)的行为,监察局不处以罚款——解雇只能通过法院提出异议(《劳动法典》第77条)。
  2. 监察局能做什么:监察员有权不经预先通知、在任何时间进入工作场所,调取文件,询问有关人员(《劳动监察局法》第16条);制裁措施为警告、罚款、停工,并责令在合理期限内消除违法行为;监察局不为劳动者追讨款项(《劳动监察局法》第20条);未在责令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的,处以罚款并给予额外期限(《劳动监察局法》第20条);违反《劳动法典》规范的,处警告或200拉里起的罚款,视雇主营业额而定(《劳动法典》第77条)。期限:追究责任的决定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不迟于2个月作出(可延长1个月);危及生命/健康的,应立即作出(《劳动监察局法》第14条)。
  3. 监察局不能做什么:追讨工资。要拿到款项,须同时准备起诉——只能通过法院;基于《劳动法典》的诉讼期限为自得知违法行为之日起1年(不要指望向监察局投诉会使该期限延长)(《劳动法典》第74条)。
  4. 匿名性:投诉人的身份保密;检查时,监察局不会表明检查是因投诉而启动的(这是保密,而不是匿名投诉)(《劳动监察局法》第19条)。法律保护的是投诉人的姓名,并未规定匿名投诉——以本人名义提交更稳妥。
  5. 危险条件:存在明显的生命或健康危险时,劳动者有权拒绝工作并离开危险地点(《劳动安全法》第10条);禁止因就劳动安全问题提出申诉而解雇或使其处境恶化(《劳动安全法》第10条)。
  6. 向谁申请:劳动监察局(შრომის ინსპექციის სამსახური)——投诉;法院——款项和解雇问题。
  7. 证据: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日期、工资单、轮班表、危险条件的照片/视频、证人姓名。
  8. 陷阱:指望监察局追讨工资而错过起诉期限;就非法解雇向监察局投诉而不是向法院起诉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谁可以投诉,以及监察局检查什么(不包括解雇)
  • 权限:不经预先通知的检查、警告/罚款/停工、责令整改
  • 监察局不为劳动者追讨款项——需要在期限内起诉
  • 投诉人身份保密;审理期限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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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为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——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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