损害赔偿

被流浪(街头)狗咬伤:市政府是否负责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本文说明被流浪狗咬伤后应怎么办:先就医并报告,再说明市政当局对流浪动物的职责及其责任,以及可以索赔的项目。页面还列出了程序、期限、证据和常见的失误。

该怎么办

  1. 先顾健康:当天就去看医生,接受狂犬病防治处置,保存好文件。将该狗的情况报告市政府部门/警察:咬伤人的无主动物必须捕捉并检查(《第比利斯市动物(犬、猫)饲养及其种群管理规则》第8条)——对该狗的观察对疫苗接种疗程很重要。
  2. 谁的狗:耳标——是市政方案的痕迹;流浪动物及其种群管理属于市政当局的职权(《地方自治法典》第16条);在第比利斯——由市政府设立的法人(授权机构)负责(《第比利斯市动物(犬、猫)饲养及其种群管理规则》第2条);种群控制和兽医监督属于其职责范围(《第比利斯市动物(犬、猫)饲养及其种群管理规则》第8条)。“被认领”的动物有登记在册的监护人(მიმკედლებელი)(《第比利斯市动物(犬、猫)饲养及其种群管理规则》第2条)——这是动物所有人对其造成的损害负责的理由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1003条)。有主人的,就不是流浪狗。
  3. 对市政府的请求依据:对市政机关/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造成的损害,由市政当局负责(《格鲁吉亚一般行政法典》第208条);明显有攻击性的动物也必须捕捉——放归或对投诉不作为,是主张其违反义务的理由(《第比利斯市动物(犬、猫)饲养及其种群管理规则》第8条)。责任并非自动产生——需要事实:对狗群的投诉、放归有攻击性的狗、部门不作为。
  4. 可以索赔的项目:治疗费用(疫苗接种)——可以预先支付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08条);造成人身伤害的——精神损害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13条);损失的收入。
  5. 程序:书面请求;被拒绝的,在向机关起诉前,提出一次行政申诉(除非法律另有规定)(《格鲁吉亚行政诉讼法典》第2条);对书面拒绝的申诉—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(《格鲁吉亚一般行政法典》第180条);要求机关赔偿损害——属行政争议(《格鲁吉亚行政诉讼法典》第2条)。诉讼时效——3年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及赔偿义务人之时起算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1008条)。
  6. 向谁申诉:医院;市政府的动物服务部门;市政府(请求、申诉);法院的行政审判庭。
  7. 证据:医疗文件和收据、伤口、狗和耳标的照片、证人、受理编号、此前对狗群的投诉。
  8. 陷阱:为了取证而推迟就医;不报告该狗的情况;认为市政府的责任是自动产生的;没有提出请求、也没有对拒绝提出申诉就起诉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紧急的狂犬病防治处置,以及报告该狗以便捕捉和观察
  • 市政当局(及其部门)对流浪动物的职责;市政当局对因未履行职责造成的损害的责任
  • 可以索赔的项目——治疗费(预先支付)、人身伤害的精神损害
  • 程序——请求、行政申诉、行政法院;诉讼时效3年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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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为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——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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