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人员被解职:如何提出异议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公务人员(მოხელე)被解职后如何提出异议:解职的依据、行政申诉和起诉的期限、申诉不中止命令,以及可以请求的内容——恢复原职和补发工资。

该怎么办

  1. 身份和依据:是公职人员(მოხელე)还是合同制雇员(合同制雇员依劳动合同的,按民事程序争议,依行政法的,按行政程序争议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19条));解职只能依据《公共服务法》规定的理由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06条);《劳动法典》仅在法律明确援引时才适用于公职人员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6条)。命令的瑕疵:命令是个别行政行为,必须符合《一般行政法典》第52条和第53条(书面说明理由)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06条)。
  2. 申诉期限(关键):未经行政申诉,法院不予受理起诉,除非法律另有规定(《行政诉讼法典》第2条);申诉——自命令被正式送达之日起1个月(《一般行政法典》第180条)(对领导人的命令——向上级机关申诉);起诉——自申诉决定作出或申诉审理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(《行政诉讼法典》第22条)。注意:申诉并不中止命令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18条)。
  3. 纪律性解职:纪律性解职只能因严重违纪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98条);程序应自发现违纪之日起1个月内启动,最迟不超过违纪行为发生后3年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88条);应核查是否让当事人查阅了材料并进行了陈述。
  4. 裁员/健康原因的程序:因裁员(重组/撤销)或健康原因解职的,应提前1个月书面预先通知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14条);未通知的——另加1个月的工资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14条)。
  5. 可以请求什么:确认命令无效;命令被撤销的,立即恢复原职或同等职位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18条);补发未领取的工资和职级津贴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18条);如果无法恢复——编入预备人员库、补发未领取的工资,并赔偿最后一个月工资的6个月金额(《公共服务法》第118条)。
  6. 向何处申请:上级机关(行政申诉),然后是区(市)法院行政庭。
  7. 证据:命令及其送达日期、纪律程序材料和陈述、考核、人员编制表、往来信函。
  8. 陷阱:适用《劳动法典》的期限,向民事法院而不是提出申诉和行政诉讼;等待申诉决定而不计算起诉的一个月;申诉不会阻止解职;重组中的解职是单独的制度(可能不予恢复职务)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解职的依据——仅限《公共服务法》规定的理由;命令必须说明理由
  • 1个月内提出行政申诉,然后1个月内起诉(不适用《劳动法典》)
  • 申诉不中止命令
  • 恢复原职/同等职位并补发未领取的工资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საჯარო სამსახურის შესახებ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ზოგადი ადმინისტრაციული კოდექსი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ადმინისტრაციული საპროცეს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

本文仅为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——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。

本页的其他语言版本: ქართული · Русский · English · Türkçe · العربية · עברית · Deutsch · Françai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