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者权益

通过Instagram/Facebook店铺购物:预付款后未发货或货不对板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通过Instagram或Facebook店铺预付款购物后,卖家没有发货或发来的不是所订商品时,如何判断卖家身份、适用的法律以及可以主张的权利。本页说明退款、解除合同、与诈骗的界限以及应保存的证据。

该怎么办

  1. 谁是卖家:商家是指在商业活动范围内行事的任何人;不要求登记——经常销售的主页也适用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条);通过聊天记录、未见面、按有组织的远程销售方式订立的合同为远程合同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条)。订立合同前,商家有义务告知其姓名(名称)和地址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条);已提供信息的事实由商家举证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条)。
  2. 如果是一次性销售(私人个人,不是商家)——不适用消费者法,仅适用《民法典》:私人一次性卖家(不是商家)——依据《民法典》,在附加期限无果后可解除合同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05条);解除后已收到的应返还——预付款应予退还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352条)。
  3. 收到的不是所订商品或有瑕疵:商品应与描述和照片样品相符——“发来的是别的东西”即为瑕疵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6条)。无论有无瑕疵,远程购买时商家始终享有无需理由的退货权——自收到商品之日起14个日历日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3条);款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不迟于14个日历日内退还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5条)——这是最快的途径。
  4. 未发货:交付不迟于合同订立后30个日历日,除非另有约定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7条);逾期的,给予合理的附加期限,之后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7条)。
  5. 与犯罪的界限:诈骗是通过欺骗占有他人财产;这是犯罪(《刑法典》第180条)。其迹象有——拉黑、删除主页、使用他人照片、有多名受害人。关于质量或期限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。
  6. 程序:保存聊天记录、主页和转账记录 → 发出书面要求并给予附加期限 → 有欺骗迹象的——报警(通过账户和电话号码查明身份由侦查机关进行);否则——向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署(კონკურენციისა და მომხმარებლის დაცვის სააგენტო)投诉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8条)或起诉。
  7. 向谁求助:卖家(书面要求)→ 警方(有欺骗时)→ 署 → 区(市)法院。
  8. 证据:带日期的主页和聊天记录截图、载有收款人姓名的转账回执、卖家电话号码。
  9. 陷阱:认为未登记的卖家就不受消费者保护法约束;把民事争议(尺寸不对)与诈骗混为一谈;没有在主页被删除前截图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经常销售的社交媒体主页即为商家,通过聊天记录购买属于远程合同(14天内可退货,退款)
  • 私人个人的一次性销售——不适用消费者法,而适用《民法典》:附加期限后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
  • 未发货:交付期限、附加期限、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
  • 诈骗的迹象及向警方报案;否则——向署/法院
  • 应保存哪些证据(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收款人信息)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Law of Georgia On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ამოქალაქ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ისხლის სამართლის კოდექსი

本文仅为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——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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