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与债务

诈骗者以我的名义办理了贷款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有人冒用您的名义办理了贷款或借款时,本页说明如何证明您没有订立合同、如何向债权人和国家银行投诉、如何更正信用记录以及向警方报案。

该怎么办

  1. 法律行为是个人的意思表示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50条);只有当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时合同才成立——没有您的同意就没有合同(《民法典》第327条)。与您订立合同及发放款项,由债权人举证(《格鲁吉亚民事诉讼法典》第102条)——应要求提供合同副本、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款项转入的账户。
  2. 亲属/熟人“以您的名义”行事:未经授权以您的名义订立的合同,仅在您同意时才有效(《民法典》第111条)。银行要求您确认同意时——不要确认:同意应在债权人提出请求后两周内作出,沉默即视为拒绝(《民法典》第111条);拒绝同意的,由以您的名义行事的人对债权人负责(《民法典》第113条)。不要替他还款——这可能被视为认可。
  3. 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“我未订立合同”:银行/小额信贷组织必须受理口头、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投诉(《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消费者保护规则》第13条);对书面投诉的答复不得晚于1个月(《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消费者保护规则》第13条)。被拒绝的——向国家银行投诉。
  4. 信用记录:可每年三次免费获取征信局的报告(《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征信局规则》第8条);对记录提出异议——向征信局、国家银行或个人数据保护局提出(《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征信局规则》第8条);征信局审理异议不得晚于10个工作日(《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征信局规则》第9条);合理的请求应不晚于1个工作日执行(《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征信局规则》第9条);债权人必须更正或删除错误数据(《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征信局规则》第6条)。
  5. 警方:诈骗是犯罪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180条);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同样是犯罪(《刑法典》第362条)。将报案编号附在向各方提出的投诉中。
  6. 已被起诉:对起诉的答辩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,最长不超过14天(复杂案件为21天)(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201条)。
  7. 申诉机关:银行/小额信贷组织 → 格鲁吉亚国家银行;征信局(Creditinfo);个人数据保护局;警方(内务部);法院。
  8. 证据:征信局报告、债权人/催收人的短信、带有收讫标记的投诉函、向警方报案的编号、证明您未办理该借款的证据(身处他地、使用另一部手机、身份证件遗失)。
  9. 陷阱:为“不影响信用记录”而还款,或应银行要求签署“同意确认书”——有被视为认可合同的风险;只与催收人口头交谈而不提交书面投诉;不向警方报案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没有您的意思表示就没有合同;订立合同及发放款项由债权人举证
  • 向债权人提交书面投诉(“我未订立合同”),并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答复;向国家银行投诉
  • 更正信用记录——报告、向征信局/国家银行/个人数据保护局提出异议、期限
  • 向警方报案(诈骗、伪造文件)
  • 如果是亲属所为——未经授权订立的合同未经您同意对您没有约束力;对债权人征求同意的请求,有期限,且沉默的后果是拒绝;不要以付款方式表示认可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ამოქალაქ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ამოქალაქო საპროცეს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ისხლის სამართლის კოდექსი

本文仅为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——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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