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关系

工伤:雇主赔偿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说明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时,雇主须全额赔偿健康损害和治疗费用,以及可主张哪些赔偿项目、如何固定事故证据。本页还涉及1年与3年的期限、劳动监察局、警察和法院等维权途径。

该怎么办

  1. 依据:雇主有义务全额赔偿与工作有关的健康损害和治疗费用(《格鲁吉亚劳动法典》第45条),并提供尽可能安全的环境(《格鲁吉亚劳动法典》第45条)。「是你自己的过错」并不免责:只有不可预见或无法控制的情形才能免责——由雇主举证(《格鲁吉亚劳动安全法》第5条);劳动者的安全义务不免除雇主的责任(《格鲁吉亚劳动安全法》第5条);受害人有过错的,赔偿数额取决于谁的过错更大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15条)。
  2. 期限:稳妥起见——基于《劳动法典》的诉讼,自知道侵权之日起1年(《格鲁吉亚劳动法典》第74条);《民法典》规定的侵权之诉——3年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1008条),但如果诉讼是依据《劳动法典》提起的,不要指望该期限。
  3. 可主张的项目:治疗费用可提前请求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08条);可得利益损失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11条);丧失劳动能力的,按月给付(სარჩო)或一次性赔偿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08条);健康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413条)。
  4. 固定证据:劳动者应立即告知雇主(《格鲁吉亚劳动安全法》第15条);雇主须在24小时内通知监管机关(有犯罪迹象的还要通知警察),并在受害人参与下登记该事故(《格鲁吉亚劳动安全法》第15条)。若被说成「家庭内受伤」——用病历、急救记录、证人予以反驳。
  5. 保险:由雇主出资的意外伤害保险仅在繁重、有害和危险工作中是强制性的(《格鲁吉亚劳动安全法》第5条)——保单并不免除雇主的责任。
  6. 施压手段:劳动监察局——警告、罚款、停工(《格鲁吉亚劳动安全法》第18条);违反安全规则造成中度或重度伤害的——构成犯罪(《格鲁吉亚刑法典》第240条);不得因要求赔偿而解雇或使其处境恶化(《格鲁吉亚劳动安全法》第10条)。
  7. 向何处申诉:劳动监察局;警察(重伤);法院——民事庭。
  8. 证据:病历、急救记录、病假单、收据、工资证明、照片、证人、安全培训登记簿、雇主关于事故登记和调查的记录(格鲁吉亚没有俄罗斯的Н-1表格)。
  9. 陷阱:同意按「家庭内受伤」处理;一味「和平协商」而错过1年期限;没有保险——雇主仍然要赔偿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雇主有义务全额赔偿健康损害和治疗费用;劳动者的过错只会减少金额,举证责任在雇主
  • 可主张的项目:治疗费用、损失的收入、按月给付、精神损害
  • 立即固定事故证据;雇主有义务报告并登记
  • 期限:《劳动法典》规定1年(稳妥),《民法典》规定的侵权之诉3年
  • 劳动监察局、重伤时的警察、法院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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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为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——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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