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者权益

定制家具、厨房或门窗:逾期交付或有瑕疵: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

本页说明定制家具、厨房、门窗逾期交付或有瑕疵时的权利:补充期限、退还预付款、违约金与定金、验收时的异议,以及维权路径。

该怎么办

  1. 法律定性:按订单制作——承揽;买卖——仅适用于标准化物品(《格鲁吉亚民法典》第629条);按个性化订单制作的物品不能无理由退回(《格鲁吉亚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14条)——适用承揽以及消费者对服务享有的权利。
  2. 逾期:逾期或有瑕疵的,以书面形式给予合理的补充期限(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18条)→ 之后——由他人完成、费用由制作方承担,减价,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(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18条);依民法典,解除合同——须在补充期限届满且无结果之后(《民法典》第405条);补充期限在无用时,或期限属于重要条件时无需给予(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18条)。拖延以致已失去利益的——无权要求支付报酬和费用(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18条)。
  3. 款项:解除合同后退还预付款(《民法典》第352条);因逾期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(《民法典》第404条);违约金——仅限书面约定的(《民法典》第418条)——不存在法定的按日违约金;因制作方的过错而未履行的,定金(ბე)双倍返还(《民法典》第423条)。
  4. 瑕疵,“尺寸不对”:所做的不是订购的内容——属瑕疵(《民法典》第641条);卖家安装不当等于瑕疵(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16条);由制作方自行选择:修正或重做(《民法典》第642条);之后——按贬值金额减价(《民法典》第645条)或解除合同。
  5. 验收:明知有缺陷而未提出异议即接收的,对该缺陷不再享有权利(《民法典》第652条)——补款之前应将缺陷写入验收单;就瑕疵提出请求的期限——自验收起一年(《民法典》第655条)。在制作方无过错的情况下,随时可以解除合同,但须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报酬并赔偿损失(《民法典》第636条)。
  6. 向谁申请:制作方(索赔)→ 消费者保护署 → 法院。
  7. 证据:载明尺寸和期限的合同、付款凭证(预付款或定金)、关于延期的往来函件、照片和测量数据、载有异议的验收单、载有补充期限的索赔函。
  8. 陷阱: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要求“法定的按日违约金”;未书面给予补充期限就直接解除;补款并在没有异议的验收单上签字;混淆预付款和定金。

务必核对

  • 个性化订单不能无理由退回——依承揽和不合格服务的规范主张权利
  • 逾期:书面补充期限 → 解除合同、退还预付款、赔偿损失
  • 违约金仅限于书面约定;不存在法定的按日违约金;定金——双倍
  • 瑕疵 / 尺寸不对:在补充期限内修正或重做 → 由他人完成、费用由制作方承担,减价,解除合同
  • 验收时无异议将丧失对明显缺陷的权利;就瑕疵的期限为一年

现行规范(条文为格鲁吉亚语)

Law of Georgia On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

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ამოქალაქ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

本文仅为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——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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